《渝李文集静日书 -- 完美爱情童话》

JerryXia 发表于 , 阅读 (1,412)

发布于:2006-10-13 13: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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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时候,谁都知道凌兰和杜明晏好。

若是普通人倒也罢了,但凌兰不是普通人。若是真要用一个什么词来形容这女子,便是那四个字:风情无限。

凌兰的美是颠倒众生的,这样说一点也不夸张。

理工大学里,但凡长得稍微有几分姿色的女生,不是眼高于顶,把身后一干男生使唤得如牛如马一般;便是花蝴蝶似的招摇过市,言语轻佻行为孟浪,惹得同性间猪嫌狗不爱,在异性面前又失了一份端庄。

凌兰则不同,她的那种美是旁人学不会的,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风情。这风情可以是一低头一蹙眉间的婉约,也可以是演讲台上旁征博引的激昂,可以是跳跃在画布或竹笛上的灵动慧诘,也可以是梨花带雨或小鸟依人时的千娇百媚。

这样一个凌兰,难得的是并没有面孔朝天。你远远的瞧见她了,便会看到她笑得春花灿烂的样子,好像全世界她端看见了眼前的一个你。男生们自然是宠她的,前赴后继的屠龙勇士们均抱持献身爱情,死而后已的大无畏精神,但即使把她宠上了天,她也同样不会被女生妒嫉。女生们都只在私下说,老天造了个凌兰,又该造怎样的男人和她匹配呢?

2

这个问题曾经困扰了很多人,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我。我必须得承认,当年我也是那一票疯狂追求凌兰的敢死队员之一。

我之所以敢自不量力追求凌兰,是仗持着我和凌兰的哥哥凌宇是换过生死帖的拜把兄弟。我们从小学开始就在一个胡同里瞎混,其间偷过厂卫余老头家的鸽子,逃课溜到街边的小录像厅看过武打片,也装模作样拜大哥打过群架,就这样一路混到大学里来。

我从小喜欢凌兰,这在我们大院里是公开的秘密。为了她我拚了死命啃老厚的生化书,并打算以此作为终生职业,就为她曾经说过不爱吃药,谁要能发明一种细胞让人一注射就再也不生病了她就嫁给谁。另外我自信还有一点可以得到凌兰青睐的是,我在篮球架子下摔打了十几年的骨架子,怎么也能给她点安全感吧,她自己也说了,就爱看男生运动过后身上热气腾腾的样子。

所以我傻不楞登学人家写了酸溜溜的情书给她,并骑着摩托车自认潇洒地等在她宿舍楼下,希望她能赏我一场午夜电影,或者是一顿烛光晚餐。可是她常常拖上周吴郑王任何一个女生,笑盈盈地来赴约,并坚持电影之后的宵夜由她请客,末了和那女生手牵手地上楼,连个晚安吻也不容我幻想。

为此我狠狠苦恼过一阵子,还撒气和凌宇打了好几架。事后凌宇拍拍我肩膀说,算了吧小六,我妹妹对爱情这玩意儿,就像小时候防感冒一样防着呢。

于是我渐渐心灰意冷起来,连哥儿们叫打CS也没什么兴趣了。可是就在我心灰意冷的时候,我该死地犯下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让防爱情像防感冒一样的凌兰,彻底遭遇一场强劲寒流。

我之所以讲这么多,就是为了铺垫杜明晏的出场。说到底我是不甘心这么快男主角就换成了他,而且自始至终就一直是他了。

是的,念大学的时候,谁都知道我们的公主凌兰,她和杜明晏好上了。

3

杜明晏是我师兄,也就是比我和凌兰都高两级,我们读大二的时候,他已经是快大四毕业的人了。他在我心里一直算是一个结,因为他的优秀和善良,使得我不可能真正憎恨他,但是又因为凌兰的缘故,我觉得我也不再能够将他看作我的朋友了。

那天是我生日,在学校东院附近的BOCK吧里请了朋友喝酒,凌兰和杜明晏都来了。因为保研的事情,杜明晏那天晚上开始一直闷闷的,一个人坐在吧台最靠边的角落里喝酒。老实说他是一个很吸引女孩子的男人,是那种一看起来就有故事的人。他不是那种落拓颓废的所谓半吊子艺术家,他的全身上下都有深深的压抑的忧伤,但是眉宇间又是倔强磊落的神情,就像我看过的他信手涂鸦的诗一样,明媚桀骜的字句里净是不易察觉的暗伤。他单单只坐在那里,敛着眸子喝一口酒,似乎都能喝出我们这些小男生不可能有的寂寞和伤怀。

当然我不懂他这样的男人还有什么好忧郁的。他长相英俊学业优秀,深得老师信赖同学喜爱,我不相信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地方。我想可能当时凌兰也不明白。

但是她就那样一头陷了下去。

那天她迟到,闯进BOCK里第一眼看到的居然就是杜明晏。于是整个晚上她表现得特别活泼,频频展现她的竹笛和歌喉,在酒吧暗淡的灯光下,眼波流转,一颦一笑都是风情纵生。而杜明晏也一反常态异常兴奋起来,甚至大家起哄让他和一个不很熟悉的女生到台上合唱《相思风雨中》,他也欣然应允,然后站在台上死死盯住凌兰,成功地看到她眼里一闪而过的醋意。

那时候我在台下看到他们之间暗藏的波涛汹涌,心里像针扎一样疼。我知道,一个女人若拚命想对一个男人展现自己的好,那她一定是爱上了他;而一个男人若是期待一个女人能为他吃醋,那他也一定是爱上了她。于是我在心里不止一千一万次地痛骂自己,为什么要制造这个机会让他们见面。我知道,从此以后我在凌兰面前,再无半点机会。

4

杜明晏和凌兰的爱情,就好像是夏日里的疾风暴雨,一阵强对流气体的碰撞,瞬间就是电闪雷鸣。

他们肆无忌惮地相爱,是那种爱到让地球升温的热度。你没办法不嫉妒他们看彼此的那种眼神,就好像是两颗星球在宇宙间碰撞,瞬间就能爆发出璀璨的火花。

恋爱了的凌兰美得让人屏息,她在台上主持节目或是吹奏竹笛的时候,脸上都带着让人疯狂的幸福微笑。她和杜明晏手牵手在校园里走过,在栀子花香里踩着满地破碎的月光,美好得像是一幅画。男生们会偶尔故作无所谓地谈起这个爱过的女孩并在被窝里偷偷流眼泪,女生们则会悄悄回头用羡慕的目光去想象王子公主的童话。

因为这种嫉妒和失落,我很快找了一个女朋友罗姗姗。那是一个和凌兰完全不同类型的女孩子,单纯犹如一张白纸。她也有细致温婉的眉眼,但完全不解风情为何物,只是像个懵懂的孩子一样小心翼翼地问我,你爱我吗?你爱我什么呢?每当这个时候,我的心里就划过凌兰的名字,并固执的留守在胸膛以左盘桓不去,只能恶狠狠地把我单纯的小女朋友搂在怀里,狠狠吻她冰凉的唇。

有时候我想她也并非什么都不懂。当我们在校园里偶尔遇见杜明晏和凌兰,她都会微微笑着主动打招呼,并握紧我突然颤抖的手,平复手臂上抽紧的肌肉。后来有一天她终于对我说,小六,凌兰已经那么幸福,你把过去忘了好不好?

5

于是我就很轻易地忘记了过去。

很快杜明晏就大学毕业,并保送上外校的研究生。和很多个毕业的离别场景一样,当他从这个城市离开的时候,我们都到火车站去送行。

凌兰站在月台上,哭成了一个泪人。她的脸色苍白,像是突然失去了阳光照射的花朵,那眼泪染在上面分外刺眼,那强忍悲伤的样子在任何一个人眼里都会是楚楚可怜的。

杜明晏的眼睛也是红红的,这原本是一个不习惯流泪的男人。他说,小六,凌兰就拜托你们好好照顾了。就两年,两年后凌兰你毕业就到我的城市来,我们可以先结婚,等我毕业找到工作,我会给你一个最温暖的家,一个让外面的风雨一点也伤害不到你的家。

就这样他提着大黑皮箱去了一个陌生的城市,把一句承诺留在有风经过的月台上。

我想那时候我是真的有点蠢蠢欲动了。我开始经常对我温柔的小女朋友罗姗姗发脾气,并无缘无故和她冷战。她像是渐渐习惯了这种刻意的伤害,总是一个人默默走在我身边,装作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一样,和我说话,给我哼歌,笑着问我今晚我们吃什么。

于是我无端烦躁,就跑去找凌宇喝酒。醉酒微醺时凌宇跟我说,我这个妹妹,天生就要杜明晏这样的男子来收降。小六,你说你懂她多少?你不知道她认定了,就是长长久久的事情了吗?

果真凌兰和杜明晏没有一点迹象表明不堪忍受异地恋的痛苦。校园里还在流传着佳话,说杜明晏每天晚上某时某刻准时给凌兰打电话,甜蜜得连新婚夫妇都比不上;说杜明晏帮导师接课题并兼两份职,每个月在共同的账户上存两千元用作两年后的备用金;说杜明晏五一十一这假那假都不远千里回来看她,给她带来北国的阳光和风沙。凌兰每每遇见我,也总是笑眯眯地说,小六,明晏托我跟你问好来着,明晏说下次回来,要请你和姗姗吃饭。

佳话传来传去,我的心渐渐平静得如一潭死水,再也无波无澜。我看到凌兰眼中的热切,那是我永远不可能给她的。这个女孩子,我从小学就一直喜欢着的女孩子,从今以后,就真正属于另外一个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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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四的临近,我开始忙于找工作,并开始打算起真正属于我和罗姗姗的将来,慢慢尝试着将凌兰成功地淡出了我的生活。

毕业的时候我知道,凌兰顺利地考上了杜明晏所在的学校。我们最后一次喝酒,还是在学校附近的那家酒吧。凌兰说,我在这里认识了杜明晏,我的人生从此就不同了。杜明晏请假回来,那天他喝了很多酒。他的眼深深地望着凌兰,里面全是不容置疑的疼爱与珍惜。他说我们必须谢谢小六,小六的每一个生日,我们都会记得为他庆祝,一百年后也是如此。

我想,我拉锯了十六年的单恋生涯,自此结束。从此后这个叫凌兰的女子,纵使风情无限,也只能是为另一个男人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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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了外地工作,和罗姗姗一起。后来我们自然而然地结婚,并有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儿。我时常想起年少的时候对她的种种亏欠,我想我是真的体会到了她对我的那种爱,即使伤了,但因为爱,也可以无条件包容。

我的生活一直很平静,四年过去,我的孩子也已经快三岁。这四年间由于工作的原因,我失掉了和凌宇以及凌兰的联系。有一次专门打电话回家,问父亲凌宇家的电话。父亲说搬走啦,凌家的小子结婚了,娶了个大学的老师,后来就说要移民,两口子带着孩子就走了。我问,凌兰呢?父亲说,听说也嫁人啦,日子应该挺不错的吧,你别老问人家呀,你今年过年到底回不回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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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春节回家探望父亲之前,公司临时安排我出差。四年后,在那个阳光温暖风沙暴烈的北方城市里,我竟然再次见到了凌兰。

那是我办完公事后闲暇的一个下午,在午后的阳光里随意走进商场想为罗姗姗买一套化妆品。在资生堂专柜前,我措手不及地看见凌兰,颠覆了我记忆的凌兰。

如果不是她胸前的吊牌,我想我绝对不敢相信这就是我成长的岁月里永远风情无限,如公主一般高贵的凌兰。她的脸上已经刻满了风霜的遗痕,瘦骨嶙峋的身子套在深蓝色的工作服里,眼神是暗淡的有些木然的了。她那曾经跳跃在竹笛上的白玉般的手指,像几枝枯萎的竹节一样畏缩在胸前,平板的声音问我,先生,您需要点什么?

我的眼是在那一瞬间就湿润了。她终于认出了我,我说凌兰我们去坐坐。

她说你等一下,我找人代一下班。我看着她讨好地请一个满脸不耐烦的年轻女孩帮忙,并不断赔笑说对不起,然后我们出门沿路随便找了家咖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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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听这个故事吗?凌兰说,其实就像每个分手的结局里必然会出现的情节一样,他有了更适合他的人,而我有了我要过的生活。

是的,有谁会想到当年那么相爱的我们,最后还是不能在一起呢?他是多么心高气傲的人,却在我们租来的房子里一次次喝醉一次次哭。他不是不爱了,他只是太过急功近利,太想实现他当初的承诺。他说我给他的压力太大,最后说他给不了我更好的生活,他没办法想象一个该受到万千宠爱与呵护的公主,与他这样落拓的人在一起毁了一生。所以他就这样走了,以后我独自生活,再也没有见过他。

她自嘲地笑笑,干枯的手指下意识地转动着咖啡杯。后来我才发现怀孕了,只好休学,也不敢回家,一个人在这座城市里左突右撞地试着找工作。那时候哥哥已经移民,每月会寄些钱给我,后来我连工作也懒得找了,就这样胡乱的拖过了几年,到现在,才发现这张好不容易才得来的文凭,已经不能为我换得一个稍微好点的工作了。

她又扬了扬右手,你看,年前我结婚了,日子过得很平静。要不是今天遇见你,其实我原本都已经忘记这些事了。

后来我问到她的先生,她说那是她最后一次搬家遇到的房东,比她大五岁,结过婚又离了,带着一个读小学的儿子生活。她说,他对我很好,虽然赚钱不多,但是人很老实。而且,她淡淡地笑了笑说,我都快三十的人了,身边总要有个人才好,离过婚的男人就像是打过了感冒针剂,是不容易轻易再犯病的了。

然后她站起来说,我得回去工作了,这个时间老板爱巡视,知道跷班是会扣工资的。

她挥手向我说再见,自此走出我的视线。我对着一杯咖啡,无声地让它冷掉,然后一个人在无人的咖啡店里,安静地流下了眼泪。

10

过年回家我碰巧遇上杜明晏,那天他开着奥迪A6送一个衣着光鲜神情傲慢的女人上美容院。他和我记忆中的那个杜明晏看起来有些不同,整个人消瘦得厉害,面色也显得苍白,甚至年纪轻轻已经开始有些秃顶了。

他看见我显得十分高兴,非常热情地递给我名片,并说要保持联络,有空去家里坐坐。然后他神情坦然地介绍说,哦,这位是我们副总,某某长的女儿。当然,他顿了顿又说,也是我太太。

回家后我看着名片上一长串光鲜的头衔,想起他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过凌兰。我打了电话给杜明晏,我说年前我见到了凌兰,她和她的丈夫,真是不折不扣的王子公主。我说杜明晏,我们的公主凌兰,她过着前所未有的幸福生活。

那天,我在日记里写:杜明晏他竟然笑了,他已经不是当初的杜明晏了。他忘记曾经对凌兰许下的诺言,忘记我一百岁后的生日,也不会知道其实那座有着阳光和风沙的城市里,有一朵盛开过的花儿在慢慢凋零。

我以为这就是故事的结尾了,我以为我再也不会有时间感叹青春的流逝以及岁月带走的刹那芳华。我决心把杜明晏和凌兰的故事,当作这个充斥着太多贪恋和欲望的世界里,最后一只离开的白鸽,最后一个消亡的童话。

我对罗姗姗说,你看,我们其实都老了,我们的王子和公主,已经不爱听童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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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年后二月的某一天,我到广州见一个客户。饭局上,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冲我打招呼。我记起来,她是杜明晏开着车送去美容的那位副总。

饭后,她神色严肃声音低沉地对我说,杜明晏去世了。

小六。她说话的时候,眼睛里分明有泪光。其实我不是杜明晏的太太,杜明晏早在两年前离开凌兰的时候,就已经患了肝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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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上到底有没有爱情童话?

每当我想起杜明晏和凌兰的故事,我的眼前总会浮现当年在学校外的那间酒吧里,王子初初遇见公主时火石电光的刹那。我们的公主她并不知道,王子离开,却留下了一个仗剑的骑士,以及他认为的最完美结局。

回家后,我把杜明晏的名片和当年我同凌兰看过的那些场电影的入场券放在一起,然后紧紧锁上抽屉。我们如白玉兰般凋落的青春和爱情,就一起被我锁进了尘封的记忆。

后来我给女儿讲故事的时候问她,宝宝,你相不相信王子和公主的童话?她瞪大眼睛惊讶地说,老爸你怎么这么傻?只有在书上才会有这样的事啊。

是的亲爱的宝宝,我知道不会再有人相信它,可是我却曾经历过这样的一个童话。即使岁月的风沙掩去了我们年少的纯真,即使这于浮尘中渐渐糙老的心也不会再有微痛,即使我们的公主凌兰,从此对爱不再怀有粉色的梦,但你要知道,她的王子,却依然守在那里,守着一个童话,为她种开一朵娇艳的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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